南京:今年上半年头盔从交通事故中“救”下数百人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南京交警自2020年7月1日起,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三年来,南京交警不仅依托智慧岗亭、铁骑巡管、非现场抓拍等方式加强此类违法行为的纠正、处罚、宣教工作,还专门将“戴盔与否”纳入每一起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信息统计中,立足事故防范、借助数据分析来开展精准“戴盔”管理。
(资料图)
防范意外,戴与不戴区别很大
据统计,在今年上半年,南京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量占全市总数的44.57%,而通过对事故中电动自行车一方当事人“戴盔与否”的详尽统计,交警研判分析得出:一是在轻伤以上交通事故中,整体戴盔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仅有56.2%;二是在致人轻伤和致人重伤以上的事故中,戴盔率存在较为显著的差异。例如,在导致重伤及死亡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戴盔率不到五成,而在导致轻伤的交通事故中,戴盔的人员却比未戴盔的多出接近90人,占比大幅上升。
4月21日15时10分许,李某骑电动自行车沿和燕路东向西方向绿灯骑行通过路口时,被驾驶小车右转的张某直接撞飞。李某仰面摔倒在地上滑出十余米远,头部受撞击严重。但是,由于李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整个事故过程中头盔始终牢牢固定在头上,提供了有效防护。经医院检查,李某脑部轻微出血,很快好转出院。
规范戴盔,受伤程度大不一样
据统计,在今年上半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伤亡事故中,颅脑伤害仍然是导致驾乘人员死亡的最大因素,占比达到85.1%,相比于2020年同期数据,降幅约为4.9%。因为正确规范戴盔能有效减轻颅脑伤害,按上半年事故比例测算,头盔从交通事故中救下数百人。
一位事故处理民警介绍,虽然已存在一定降幅,但还不够理想,主要原因为部分市民戴盔不系扣,而且在工作日、白天路面警力更为充足的时段,市民戴盔率相对比较高,但是在晚间时段或远离市中心的路段,路面戴盔率还是有所下滑。
不仅要戴盔,更要“规范戴”。2023年5月29日上午10时许,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经过解放路的阿姨看见路边执勤交警二大队女民警,连忙停车指着头盔对女警说:“我看到你在查(不戴)头盔,想特意来跟你们道谢,真是多亏了你们要求戴头盔,真是救了我的命!”
原来,这位女士于4月7日骑电动自行车经过龙蟠中路与中山东路交叉口东南口,正巧路边停放的共享单车意外倒下,把她连人带车碰倒在地。正由于她戴着头盔且系上了搭扣,重重撞在地上的头部并未受伤,只是面颊受了擦伤。阿姨后怕地说,因自身身体原因,医生一直叮嘱她头部不能受震荡。没想到意外来临时,是头盔救了自己。
与之相反,3月14日中午12时,刘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中山北路行驶时,被一辆右转小车撞倒。虽然双方速度都很慢且撞击不重,但由于刘某的头盔没有系扣,碰撞后远远飞出,导致刘某在这起看似不严重的事故中遭受颅脑损伤。
交警提醒,从事故损伤后果来看,不系扣就等于没戴盔,无法起到有效防护作用。部分市民因为夏天嫌热,戴盔意愿也出现下滑。今后,南京交警还将继续加强规范戴盔、安全骑行的针对性查处和宣教,不断提升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成效,也呼吁广大市民重视交通安全、守法骑乘电动自行车。
(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通讯员/宁交轩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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